平罗县安监局:
2017年8月份下旬,自治区安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出3项问题:
1、生产费用提取不足。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3、变相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
以上3项问题,贵局于2017年12月25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平)安监责改【2017】WH-64号。我公司在接到整改指令书后,积极联系公司财务部对审计出来的3项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大地(电石、乙醛、醋酸乙烯)营业额收入为86908万元,按照比例计算,提取安全费用为549.5万元,符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要求。因当时审计时,未将醋酸乙烯安全费用提取数计入到内,导致审计出现提取不足问题。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公司安环部与财务部积极沟通,将2017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了制度的监督落实,在2018年里,公司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制度严格监督执行,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个人和部门将严格考核。
3、变相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与财务部进行了沟通后得知,因在夏季高温季节,为了给员工防暑降温,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了西瓜发放给各分公司岗位员工。所以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给员工防暑降温的投入属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畴。
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上,我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要求执行,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足额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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